公开增发往往以招股说明书公布之日为定价基准日,或直接以市场价格为基准。
而定向增发的基准日管理层有规定: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也可以为发行期的首日。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定价基准日”,是指计算发行底价的基准日。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也可以为发行期的首日。上市公司应按不低于该发行底价的价格发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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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6个月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十名机构投资者,包括境内注册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信托投资公司(以其自有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机构投资者以及自然人。发行对象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由认购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 4)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750万股。 5)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 具体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
对已经上市的公司而言,谈不上“非公开”发行,因为是已经上市了,所以就属于公开发行了。
对于,还没有上市的公司,正在作上市辅导期的-可以称做“非公开”发行,属于股权转让,还有转让人数必须在200 以内的,不纯属于股票范畴。
1借:原始股 的幌子 赚钱,
2一个真正的好公司上市,股权(新股)根本就买不到的,
3只有资质不好的公司才把股权(新股)转让
4如果能够判定有一天会上市,那么他们为什么还转让新股那
5现在好的公司,真正要上市,新股不是想买就买的!!!
看得见得风险能控制,看不到的风险最可怕,,,
非公开发行股票可以上市交易,但依不同的投资者有12个月和36个月的限售期。
证监会《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规定:
第九条 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具体发行对象及其认购价格或者定价原则应当由上市公司董事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确定,并经股东大会批准;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
(二)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
(三)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第十条 发行对象属于本细则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本细则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